证监会和会财局联手打击针对上市公司在可疑的情况下向第三方转移资产
前言
2023 年 7 月 13 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就上市发行人的贷款、垫付款项、预付款项及类似安排发出联合声明。
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旨在促进市场纪律和行为标准。 联合声明规定了监管机构对以下方面的意见:(i) 发放可疑贷款的上市公司;(ii) 上市发行人、其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师的预期行为标准和做法;以及 (iii) 上市公司和审计师失职的潜在后果。
There has been an increase in cases of suspected misconduct involving listed issuers channelling a company’s funds to third parties in dubious circumstances, by way of, among others, advances, prepayments, deposits or by some other label. The recipients of the funds may be related to or associated with the listed issuer, its shareholders or its management.
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可疑贷款和相关做法的特征:
- 缺乏商业理由
- 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和记录不足
- 内部控制不当
预期的标准
上市公司董事
- 董事应确保贷款经过有效审查、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程序,并获得适当批准。
- 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应:
- 在评估、提议和批准贷款时,秉持诚信和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并保持应有的谨慎和勤勉;
- 建立并保持适当、有效的内部控制,以评估和管理信贷风险;
- 聘请合资格人员进行信用评估;
- 保持适当的文件记录;
- 制定发现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的程序;
- 特别注意向关联方发放贷款;
- 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关系性质、抵押或担保条款;
- 董事会应:
- 不完全依赖管理层的陈述,而是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有效;
- 邀请审计师出席董事会会议,讨论审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审计委员会
- 应:
- 确保公司有适当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 与审计员保持沟通
审计师
在对性质可疑的贷款执行审计程序时,审计员应:
- 考虑是否有必要将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造成重大错报的较高风险归因于此;
- 获取公司内部控制的文件;
- 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出现重大错报的评估风 险;
- 保持专业的怀疑态度;
- 评估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与审计委员会保持有效沟通。
若上市公司未能遵守有关规定的潜在后果:
- 刑事责任: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298 条规定,任何人明知或罔顾资料是否虚假或具误导性,而披露或参与披露相当可能会诱使进行证券交易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即属犯罪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84 条规定,任何人明知或罔顾实情地向证监 会或港交所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须负上刑事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214 条订明,证监会可向涉及批出或管理与质疑贷款有关的上市公司业务的犯错董事或涉及该公司管理层的人展开民事诉讼,并要求颁令取消其资格及作出赔偿。
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师及注册负责人犯有缺失的潜在后果:
-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就上市发行人的可疑贷款进行的审计程序如存在缺失,可构成《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所界定的失当行为。
- 会财局可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对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施加处分。
- 会财局亦可撤销或暂时吊销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或认可,或将该人从该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负责人名单除名。
主要启示
在当今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误导性信息可能引发的法律索赔会给董事和审计师带来巨大风险。
我们的团队擅长就与企业治理、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相关的问题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我们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应对董事和审计师在维护提供给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完整性方面所面临的独特挑战。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服务以及我们如何帮助您降低潜在风险,请联系我们。
梁延达,合伙人(alfredleung@hkytl.com; 852 3468 7202)
梁延达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是一家中国香港的律师事务所。这篇文章的内容仅是概括性质,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