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监管提示:法院重申程序保障与公平原则
分析SFC v oOo Securities (HK) Group Ltd。了解辩方如何运用公平责任原则驳斥指控,并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对无效送达程序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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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分享的投资建议,可能让您付出自由的代价。香港证监会正在对无牌顾问判处监禁—您究竟是在提供建议,还是在触犯法律?
终审法院裁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A.25条,关连交易无需直接合同。前置方触发披露义务。董事隐瞒信息将面临欺诈风险。
针对近期证监会执法行动中违反《行为准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的分析。我们监管律师详解法律风险与合规必要性。
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的规定,公司前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被香港法院取消其董事资格为期6年。上市公司在财务监督与信息披露方面的教训
面临证监会调查?从 SFC v Chen Li-Jun and Others 案中汲取重要教训,了解梁延达律师事务所如何为被取消资格的董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