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8月7日, 香港证监会出具了 声明 告诫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s)注意这些不正当行为会带来的潜在法律及监管后果。
证监会发现的不当行为包括:
- 讹称已向证监会提交申请
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讹称已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证监会会把该些陈述纳入平台是否获发牌适当人选的考虑之内。
监会提醒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第53ZRG条,任何人为诱使另一人订立(或要约订立)旨在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任何虚拟资产的协议,而作出任何欺诈的失实陈述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即属犯罪。任何人干犯有关罪行:(i)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0元及监禁七年;或(ii)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及监禁六个月。
- 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VATPs
新制度生效后,所有在香港开展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都必须获得证监会的许可并受其监管。 在香港运营的现有VAPTs将获得 12 个月的豁免期。 现有的VATPs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需要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提交牌照申请,或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停止运营。
证监会关注到,由于预期将设有过渡安排,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已设立了新公司,以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而且部分新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未必符合新制度下的法律及监管规定。此外,证监会留意到有部分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它们的既有公司继续推出可能不符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新服务及新产品。
证监会提醒如他们认为有关VATPs没有合理机会成功地证明它们有能力遵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则可决定当作为获发牌的安排并不适用于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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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延达,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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