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第13类受规管活动牌照
公众基金存管人

restructuring

开启接受申请

于2023年7月23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接受第13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和注册申请。在新制度下,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将受到证监会的直接监管并需要在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提交申请材料。

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

由2024年10月2日起,证监会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受托人及保管人(即存管人),除非另获豁免,否则将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就第13类受规管活动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谁需要领取牌照或注册?

公司

在新制度生效后,证监会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任何在保管安排中处于顶层位置的存管人均须就第13类受规管活动获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为该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除非该集体投资计划属于:

  1. 注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该计划的成分基金;或
  2. 不向零售投资者要约的核准汇集投资基金。

存管服务指:

  1. 托管和保管相关集体投资计划财产;
  2. 监察相关集体投资计划,以确保该计划按照其计划文件运作。

监管制度只涵盖在香港运作的顶层存管人,转授人或获再转授人身分行事的实体不属于发牌范围之内。另外,新制度并不限制就第13类受规管活动获发牌或注册的存管人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家族信托或私募投资基金的受托人)。

个人

谁需要领取牌照或注册?

  1. 负责监察工作以确保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按照其计划文件运作的职员;及
  2. 如存管人自行就相关集体投资计划进行全部或部分保管运作,则为获赋权审批为保管相关目的之指示或交易的职员。

主要啓示

在当今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中,了解最新的监管变化至关重要。 

我们的团队擅长就与许可和合规相关的问题为客户提供建议。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服务以及我们可以提供哪些帮助,请联系我们。

best lawyer hong kong solicitor alfred leung梁延达,合伙人 

(alfredleung@hkytl.com; 852 3468 7202)

 

梁延达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是一家中国香港的律师事务所。这篇文章的内容仅是概括性质,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